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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鍋爐爆炸的因素和預防措施
通常來講,發生爆炸要有三個條件,一是有燃料和助燃空氣的積存;二是燃料和空氣的混合物的濃度在爆炸極限內;三是有足夠的點火能源。天然氣的爆炸下限約為5%,煤粉的爆炸下限是20~60g/m3,爆炸產生的壓力可達0.3~1.0MPa。就鍋爐范圍而言,可燃物質是指天然氣、煤氣、石油氣、油霧和煤粉;構成爆炸事故的有爐膛放炮、煤粉倉爆炸及制粉系統爆炸。
具體如何防止爆炸,我們可以參考以下方面:
(1)提高煤粉倉及制粉系統的結構強度。要避免事故擴大,當前結構強度的問題應引起各方面的重視。前面提到的煤粉倉掀頂事故,就是結構強度不足的結果。按 NFPA68“爆炸排放指南”所規定的原則設爆炸排放口的不在比例,作為電廠檢修、運行工作者應注意制粉系統入孔門螺栓的完整以及煤粉管道法蘭或抱箍的連 接強度。
(2)防止點火源自燃。其反措主要指積粉自燃,如煤粉倉壁的平滑,風粉管道及擋板的布置要避免煤粉聚集,運行中控制風粉溫度及檢修前放粉等。
(3)防爆門排氣管的長度也與卸壓能力有關。保持防爆門的防爆功能。試驗表明容器中可燃粉塵點燃引爆后,防爆門動作壓力、卸壓面積,可燃粉塵特性值與爆后實際壓力值有關。因此必須按設計要求布置足量的防爆門,并控制防爆門的卸壓動作壓力。有的資料甚至斷定,當容器的抗爆強度小于0.1MPa時,有長排氣管的防爆門已不能達到防止容器損壞的目的。此外,多數磨煤機防爆門與排粉機出口風箱防爆門位于零米層上部,一旦動作后從排放口噴出的火焰極易燒損附近的電纜,應注意防范。
(4)制粉系統惰性化。在制粉系統中惰性氣體及水蒸汽的存在,會減少混合物的爆炸危險性。

